各单位: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学位点、学科评估的指定单位,自开展学位论文评阅服务项目以来,由于拥有庞大的评审专家资源库,全国985、211高校都委托中心开展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的规范性、权威性、保密性,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经学校与中心协商,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学校的博士学位论文和部分学科或二级单位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中心进行评阅,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1、申请2017年春季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本学期未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2、各二级培养单位在2017年3月15日前,组织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3、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送中心评阅的学科或单位,学位办公室将在本学期结束前正式通知。
4、中心每个学期只接受一次学位论文电子档传送评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为35个工作日,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为25个工作日。因此,为了保障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5日,硕士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者,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学期。
5、学位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将在本学期结束前,按照与中心的协议规定正式通知。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将该通知告知研究生和指导教师。
学位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