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总结毕业生中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作用,促进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和发展,提升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能力,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研究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评选表彰2015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根据研究生培养要求,在2015年7月能按期毕业的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2013级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要分类评选。
二、评选推荐类别及名额
1.西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宁缺毋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2.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在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学校复审遴选后报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参与评选。
三、西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遵守国家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就业协议,无违约现象。
3、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课程(含公共课、选修课)平均成绩75分以上,无重修。学术型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研究生不作硬性要求)。毕业论文水平较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以身作则,成绩突出,在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奖励。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和行业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7、同等条件下,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和行业工作者、或获奖多者优先。
四、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毕业研究生本人下载并填写《西南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及附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聘书、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4月6号前交至216室;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zhibaoyanban@163.com 信箱
2、评选名额硕士生9人,博士生3人。
3、其他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电话:68250404
电子邮箱:zhibaoyan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