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转发“校园贷”风险防范宣传资料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将《校园贷风险告知书》(附件1)及时发放至每一名学生手中,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知晓和自觉遵守。
二、各培养单位要通过多种平台,例如:学院(部、所、中心)网站、手机APP、官方微信等,加强对《警惕非法“校园贷”》公益宣传微视频(附件2)的宣传,大力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学生养成俭以养德、理性消费的良好习惯。
三、各培养单位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非正规“校园贷”排查和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学生借贷案件,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和谐稳定。
附件:1. 校园贷风险告知书/viscms/u/cms/zhibao/201712/0511453089on/附件1:校园贷风险告知书.doc
2.《警惕非法“校园贷”》宣传视频/viscms/u/cms/zhibao/201712/051146577wli/附件2:警惕非正规校园贷最终成片.avi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4日